(1)GMP洁净车间具有满足药物生产所需的工艺功能和卫生,安全等配套功能;
(2)设备的设计,选型,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,易于清洗,消毒和灭菌,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,保养;
(3)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应光洁,平整,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。设备的传动部件要密封良好;
(4)纯化水,注射用水的制备,贮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。贮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,耐腐蚀。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,盲管。贮罐和管道要规定清洗,灭菌周期;
(5)设备安装,维修,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;
(6)对生产中发尘量大的设备如粉碎,过筛,混合,制粒,干燥,包衣等设备宜局部加设捕尘,吸粉装置和防尘围帘;
(7)无菌药品生产中,与药液接触的设备,容器具,管路,阀门,输送泵等应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,管路的安装应尽量减少连(焊)接处。过滤器材不得吸附药液组合和释放异物。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过滤器材;
(8)与药物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,压缩空气,惰性气体等均应设置净化装置。
(9)无菌洁净室内的设备,还应满足灭菌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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